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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A于2003年9月向我借去50000元,有借条,至今未还.A无财产,每月只有480元内退工资,2004年8月,A与一男子结婚,但我不知道是否有结婚证,其男子每月有1000元左右工资,若的向法院诉讼,胜诉,A每月的480元能否全部用于偿还我的债务. 百忙之中,万分感谢.

经济相关
2005-07-26 19:41: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A无财产且月工资仅480元,另一男子及时与A是合法夫妻,他的工资也仅1000元左右,均停留在基本生活保障的层面,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性较小,也就是说,通过强制执行对方工资的方式达到偿还债务的目的您很难实现。
    很多事情可以通过追本溯源或者另辟蹊径来思考和探讨解决方式。
    可以这样考虑,月工资近480元的A当初以何种说法借去50000元,这对A无疑是一笔巨款,A用钱的目的是什么,买房买车还是用于什么投资?如能在工资之外找到A的其他财产来源,则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性会大很多。另外,普通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很受限制,如您了解到A的其他财产线索,建议请律师进行财产调查,会提高财产调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特别提示:如债务人缺乏足够的偿债能力,建议在债权债务确立时(如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以避免以后难追讨的情形。
  • 一般不能执行其全部工资。
  • 也可执行其他财产。
  • 一般可以执行部分工资。
  • 同意楼上各位的观点!A每月的480元在执行时不能强制执行全部用于偿还所欠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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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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