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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2F4F4F][size=4][I]我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有次出差借款未够,出差中途向单位请示,单位让自己垫一下回去给报,可是过去一个多月也没报,期间我曾多次提出此事,但都以没有钱为理由不予报.我一气之下不干了,但是他们还欠我半个月的工资和上下班的车费总计1300多元,还有提层2000元也没给(有老板签字的复印件).现在又到了开资的日期,我向公司打听,据说没有给我做这半个月的资,欠的钱还不给报,别人的都已经报完.我十分气愤,想采取法律手段,或者到劳动部门讨个说法,请问是否需要动用法律手段 [/I][/size][/color]

劳动纠纷
2005-05-28 19:55: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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