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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于2013年11月进的该公司,公司到现在都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公司其他同事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买社保,我目前在职,请问一下我可以向公司追要双倍工资差额吗?如果公司解雇我,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要经济补偿金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7-02-27 18:56: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你好,因为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单位不需支付你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被非法解雇,需支付你每年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你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详细情况可电话联系。
  • 双倍工资差额已过了时效,如有困难可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沟通。
    追问:林律师,您好 仲裁法不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吗?
  •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公司违法解雇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雇的赔偿
    追问:谭律师,您好,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不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第一条一年的时间限制吗?
    追问:谭律师,您好,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不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第一条一年的时间限制吗?
  • 双倍工资已经过时效,经济补偿金是有的
    追问:何律师,您好,仲裁法不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吗?
    追问:何律师,您好,仲裁法不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吗?
    追问:何律师您好,仲裁法不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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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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