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应聘到XX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孙村建筑工地工作,工种是水电安装。5月20日上班从高空坠落造成椎体压缩性骨折,颅底骨折和左肩胛锁骨骨折,脑脊液耳漏,左耳耳膜鼓破,牙折断数个。工地蒋经理及员工及时送往石家庄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昏迷二天,并出现严重面瘫,嘴歪到左边,眼朝外凸出。住院共28天出院。医院方面告知,一年半后需二次手术。出院时工地蒋经理给5000元用于服药及生活救助,公司派车送回家。由于近三月末结算,公司于2014年年底打款40000元左右并告知此款为工资及生活补助。2015年10月12日去原来医院做二次手术,住院8天。不能回家,安排一工地住十多天后回家。2016年2月23日做伤残鉴定。3月下旬电话告知8级伤残。2016年12月社保机构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123714.4元,此款汇至公司帐户。我于2016年12月27日去XX石家庄分公司,要求解决工伤补助。法务部一负责人起草协议,只有社保局补的那些款,公司没有另外补助。我不同意此协议。我诉求称,按照法律规定,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来回的交通食宿费,护理费,留薪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等是公司应尽职责,应该给于适当补助。29日 下午,,我再到公司,公司协议补助改为155000元。由于经济拮据,住旅馆两宿已花了300多元,若想达到法规明文要求的那样,感觉很难,只好违心地同意了该协议。2017年1月6日收到汇款是130500元,比协议写明的少汇24500元。问为什么没有按协议数额汇款,公司一会计答曰,公司扣除了2014年打给你的款项。2014年公司出于人道救助,并有近三个月工资汇40000元。签订协议时对此款只字未提,补助汇款又不按协议履行。这个事情能不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解决起来有多大困难和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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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带上协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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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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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律师详细面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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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