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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10月19号入职。签了有固定期限的合同(2016年10月19到2019年10月18日),试用期是3个月,也就是到2017年1月18日止。期间在2016年12月26日被经理告知可以填转正申请了。但是到了2017年2月17日,公司要延长我的试用期3个月,由于本人职场经验不足,被逼签了名。如果公司要在这延长的三个月里辞退我,是不是都合法呢?现在我已经怀孕了!

合同纠纷
2017-02-18 19:09: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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