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裁员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我,答应给我补偿金,n+1补偿金,但是我认为没有出现合同上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本人也没有违反合同犯重大过错,公司也没有经营困难破产等等,只是可能要节省开支裁掉一部分人员,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维权不接受公司的辞退,合同还有2年多到期,如果我不接受辞退,公司能否强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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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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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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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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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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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