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我跟科长请假,请了12天的事,十天婚假,五天年假。科长给不给我批,我就问他上为什么不给我批,别人都可以请我为什么不以,然后说话,有点声音有点大。在激动之余我拍了一下桌子。然后科长就说你在这里给我大呼小叫的。今天也不会给你答复了,然后我就走了。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面。我就从抽屉里面拿出来了,刀和刀片在换刀。课程就跑到我的工作岗位上面问我拿刀干什么?我说拿刀换刀片呀,科长就说你在我面前又哭又闹,也没用。然后我部门的组长就跑到我面前把我都给抢走了。我就说部门老大说你抢我刀干嘛?我部门老大说我怕你想不开。我说我又不会自杀,就算是我死了,也是的责任公司还要赔我父母一笔呢。然后科长和领导都走了。第二天我正常来上班,科长就说,哎呦大小姐,你今天还来上班呀。我说我为什么不来呀,公司安排加班哦,我说公司安排加班,我为什么不来,公司又没有开除我。科科长,当时就说我现在就开除你 你现在给我走,然后就上了叫保安上来赶我。我说你为什么开除我,科长就说我拿刀威胁他了。我想知道这算是威胁吗?就这样把我开除了书面通知也不给我,我是11年2月28号进公司的还在合同期内,公司会赔偿我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