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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沈阳市二环以内的棚户区改造的居民,我的房子原来是20平方米的,拆迁的时候只给了我奖励费和过渡费,现在要回迁了,60平的房子让我添八万多块钱。这个合理吗?(拆迁协议上明确写着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为49·5平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在回迁原面积增加到49·5按评估价格的60%收取。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6-12-19 22:50: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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