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初,我选中一套二手房,三月中旬到房产交易市场递交了产权过户手续,目前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房款已全部交会房主.25号我正式搬到新居,突然楼下邻居告知,此房卫生间长期漏水,已为此与房主及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去年下半年,房主搬离此房,漏水现象不再发生,此事不了了之,但房屋一直没维修.
目前我还没有正式使用卫生间洗浴,但漏水的隐患肯定存在,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此房,交房款前我也询问过原房主是否存在上下水的问题,但他们一直保证没有,我也咨询过物业部门,他们回答不清楚,得知事情真相后,我也找过原房主,他们否认漏水是由于他们造成的.请问在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从法律上讲,我有什么责任?我如何能免除我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