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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临街商铺业主 经营活动和后面小区无关 物业也没提供过任何服务 现在后面的物业公司拿了个业主委员会和他们签订的合同让我们缴纳物业费 每平方一块钱 我们说业主委员会从来没通知我们一个商铺业主参加这个订价 委员会成立时也没通知商铺我们参与 请问 他这个订价对我们有效吗? 我们可以自己跟物业公司协商订价吗?

房产纠纷
2016-12-13 20:03: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该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方可生效。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对全体业主都具有约束力。
    追问:先谢谢您的解答 就是说 即使我们两层楼的商铺业主都不知情 那业主委员会和他们签订的合同都有效吗?哪怕物业公司什么服务都没给我们 我们也必须接受业委会和他签订的价格?
    解答:专有面积过半、人数过半时,签订的物业合同是对全体业务都具有约束力的,并不需要全部人都同意。
  • 根据商铺的所有权确定。
    追问:谢谢成律师 我们根据2014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和物业公司达成每月每平方0.6的收费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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