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在外地,让我哥去中介处,与买方谈我的房子买卖问题,中介让我哥与买方签个协议,以便于收取中介费。我哥说签协议可以,但是我第回来后,如房价涨的太多,我们加价不能算我们违约,他们也答应了。但在签的时候没能把这句话写入合同。中介费也是中介在我的房价基础加了一万卖给买方后,再给我哥一个收据,变成我们交中介费了,当时我们都以为这不是正式合同,而且也没影响我们的售价,所以就没有在意。现在我们想涨价,对方却说我们违约。请问我们属于重大误解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吗
-
属于无代理权签订的协议,协议不一定是有效的。
-
协商不成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