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10年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当时并不懂得经济适用房转让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才能买卖,房主只是说5年后就可以过户,与房主签订合同,合同上只说明房屋满五年可以过户时房主配合过户,但是过户费等费用由我们自理。现在肇庆市出台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的政策了,但是需要补交综合地价款,这套房子房主当时以8万元购买,现在需要交纳15.4万元差价,房主当时以26万元卖给我们,我们已经全款付清。现在这个差价应该由谁来付?现在我们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也过不起户,可以把钱要回来吗?要回来的钱房主要给我们利息吗?

房产纠纷
2016-11-09 15:34: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经济适用房能贷款吗
1867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
民法典 392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费用
民法典 987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费用
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特征
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处罚原则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公租房 0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由谁承担
二手房过户 0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由谁承担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改名字吗
房产证办理 0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改名字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够解除合同吗
租房指南 0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够解除合同吗
自己办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证办理 0
自己办房产证怎么办理
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
假离婚 5
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