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房子,对方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和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是老公,但是当时没有出具委托书和结婚证,已经付了5万订金给卖方,现在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这个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我能要回五万订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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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对方老婆追认的话,合同是有效的。能否退回5万元订金,这要看合同中有无具体约定。或者你可积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部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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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对方的妻子追认,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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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是生效的,因为对方老婆肯定会说授权委托她老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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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老婆追认,或者出具授权,这个合同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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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效力待定,对方老婆不签字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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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对方的妻子追认,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按照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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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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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