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因病未愈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和我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他说先邮寄上岗通知书如本人不去会按矿工处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赔偿!不知道他这样做合法吗?但是本人假条一直是开着的,单位说开了也没用医疗期已经是满了,本人想按照合同法40条第一款来执行但是劳动局称我的是骶骨骨折不在鉴定范围内,单位也以这一点不给我赔付,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的,接下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律师尽快回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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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疗期满,估计你应该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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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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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追问:王律师您好!请问我只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医疗补偿有吗?大概可以拿到几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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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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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