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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从8月9号开始上班至9月7号后被辞退,辞退理由是自由散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试用期不合格,,,但我觉得是因为人手过多,不需要过多人手给的一个合理借口,,对于工资他们只发了8月份,现在还剩9月份的工资没有结清,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谢谢,本人一人在深圳!

合同纠纷
2016-09-23 17:03: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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