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13号在一家新公司上班,4月30号公司因为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就把我辞退了,属于试用期内,公司也为我买了五险,现在公司要我赔偿公司帮买的社保费,(公司说帮我买了4月以及5月的社保),这样子是合法的么?20天的工资做为扣除保险的一部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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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寻求帮助
追问:劳动监察部门说,让我和单位之间协商。可是单位那边完全就是一副我必须赔的样子,我想问,按理说,无论我是是在试用还是转正内,公司都应该帮员工交社保,再说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内,我觉得他们要我赔偿应该是无法可依的?试用期内,被辞退,我还可以提出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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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实,单位也应该与员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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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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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权利要求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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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