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买新房,支付首付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需要交380元预登记预抵押费用,这合理吗?
购房的时候说是房管局收取,之后银行房贷通过,去售楼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让我交钱,我问不是房管局收取吗,售楼部说他们代收后由他们交给房管局。
今天售房中心工作人员带我去房管局办理手续,售房部工作人员让我坐排椅上等候,他自己去柜台了,我不知道这个钱最后有没有交房管局。
请问:分期付款买新房,售房中心收取这个『预登记预抵押』的费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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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收据发票吗?
追问:您好,有收据,收据非房管局收据,是售楼中心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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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给房产局的收费收据就知道了。
追问:收预登记预抵押费是售楼部收取的,本来当天就要到房管局办手续,我就问他不是在房管局交这个钱吗,他说交给他统一处理。我交钱以后他开给我一张收据,收据就写着某某小区预登记预抵押费用。收据上没有任何单位章印,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这个费用380元,我购房银行分期是15万,这个预登记预抵押的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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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