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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后来她跟我说我考核不合格,要解雇我,我应该得到赔偿金嘛??

民事相关
2016-09-19 22:18: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追问:就是她的理由就是我的考核不过,但是如果说我考核不过的话,她一开始就不应该给我签合同,竟然签了合同,她又说新员工入职25天以上的都要签的,但是员工手册上写的是合格后才给签,竟然我不合格我就不应该签,现在签完后又说我不合格,我是不是应该问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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