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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公司上午还在上班,下午就开会说解散,随后员工有安排工作的,没有安排到位的员工,公司承诺就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补偿,但是他们没有给予明确的书面文字,只是口头都答应了,而且公司解散也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就让我们立刻终止及交接工作,现在公司目前留了两位老同事后续扫尾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工资、补偿及个人工作应得的未发完提成也没有随后发放到位,(说的是按每月发工资时间一起发放到位,工资是集团总部每月到时发放),然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天就叫我去做公司剩下的工作,不仅没有报酬反而还提出如若不去就扣除自己未发完的提成,(未发完的提成金额目前有现在负责人的签字)工作不是我们自己不做,是公司决定解散的要求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不仅不给予我们损失的赔偿,还反要扣除我们劳动应得的报酬。

劳动纠纷
2016-09-08 01:2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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