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本人于去年年底与公司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终止劳动关系,以邮件形式通知我,理由是做是不够认真,给两个月时间让我找新的单位,还让我自动辞职。 请问以邮件形式提前通知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06-03-08 18: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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