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中介隐瞒了风险,骗我签了垫资赎楼。双方约定15日前去银行办理贷款,后因卖方原因逾期了9日,24日才去银行提交贷款审批资料,经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才得知我签订的合同中垫资赎楼部分存在很大的风险。请问这样的欺骗性购房合同能够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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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理由成立。但需要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2、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预约见面咨询,四川蜀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专职律师 潘成东,事务所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万科钻石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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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欺瞒的风险是什么,同时要证据来证明。合同是无效还是可撤销的。欢迎来电咨询。
追问:当时签合同前,业主提出垫资,我第一次买二手房不懂,就询问中介有何风险,中介说没有风险,因为钱是付给银行,而且付了首付马上可以过户(8月24日我电话质询中介,他矢口否认,说他没说过)。我后来了解到垫资赎楼对买家风险很大,比如解押后业主跑了或者其他债权人主张查封房产等等,这些风险在签合同时中介都没有说明告知我。
解答: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可以要求撤销你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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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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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