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进入公司在徐汇工作,签的合同也是徐汇公司的地址,今年跟公司协商好安排到老板在浦东的另一家公司工作(薪资有上调),但合同上仍然是签的徐汇公司,但最近浦东公司搬迁,离我住的地方远,我去不了,然后公司一直坚持要求我回徐汇公司上班,同时薪资也同样下调到原来的水平,我不接受这样的安排,可以吗,如果可以,在没能和公司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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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薪资方面,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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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薪资方面,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追问:但是公司坚持要降低薪资,我该怎么办?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可以不去上班吗?
解答:协商不成,你可以辞职。辞职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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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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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主张的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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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