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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寻衅滋事,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殴打致轻伤二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成年人已做出赔偿得到谅解,成年人已经判刑,赔偿后缓刑一年,坐了八个月牢,而未成年人派出所另做处理(行政处罚)请问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完结后可以对这两个未成年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可以成立吗?法官是否支持赔偿,其中有一个未成年没有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可以先起诉一个吗?能够得到赔偿吗?

刑事案件
2016-08-19 14: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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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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