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上签订的,给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签订每个月15号发工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发工资,公司总部也不转钱到深圳分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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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广东冠景律师事务所谭景林律师,希望能给你排忧解难。
针对你在找法网的法律咨询和描述,从法律角度给你作出如下分析:
1. 为员工缴纳社保、足额及时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2.单位不缴纳社保、不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每工作满半年(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鉴于以上分析,建议你:
1.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案件,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
2.离职前先当面咨询律师,以免因误签法律文件、辞职书而导致后期索赔困难。
最后,关于本解答涉及的法律条文,建议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你还有疑问,可以致电我,并说明来自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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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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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要工资外还可以要补偿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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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