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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前夫2014年8月11日离的婚,他当时要了30万,我出于生气就答应了,当时给了5万,后来今年的六月又给了一万,一共我就给了他那么多!法院判决是2016年8月11号给齐余款!可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有经济能力!他昨天像法院申请执行了!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啊?房子按揭的是我在还!因为我住嘛!我带了一个4周一多多月的女孩,还有一辆雅阁轿车!其它什么也没有了!!想问一下!我怎么办?钱能不能协商少给!我知道我前夫是认钱,他不认人的!!有什么办法吗?

婚姻家庭
2016-08-17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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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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