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父母留有九十年代楼房一套,购房款为我和父亲各半,房产证是父亲名字。父亲生前口头说我是长子,应负责父母养老问题,以后将房屋留给我,房产证也交给我保管。我与妻子悉心照料二老至去世,期间父亲突发脑溢血后瘫痪在床并老年痴呆,没有留下书面遗嘱。我自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并一直帮衬家里,弟弟上学时生活费我也出了一部分。父母去世后,房子由我居住,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在老家青城古镇,父母留有老宅,弟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宅基地办成了他的名字。现在房屋拆迁,弟弟要求房屋一半所有权,我的个姐姐都写有书面协议给我。一位是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由我们兄弟二人商量解决;另一位是将她的继承份额转赠给我。当初的购房款,我直接给了父亲,现在想问下律师,我该怎么办?另外,姐姐写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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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要证明你给了一半购房款的事实,看另外两个姐姐是否能够证明你给了一半房款。另外如果你姐姐将继承份额转赠给你,如果有书面协议的话,应该是不能反悔的。你弟弟如执意要一半,你可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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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书面协议放弃的有法律效力,具体您应该是可以继承三分之二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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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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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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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姐的协议有效,你可以举证自己出资和赡养老人,要求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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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