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了两万定金,后来在办理贷款各项手续中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后经中介查明原是房东出卖房产为法院质押查封财产,房东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我这个事实,并承若是省内唯一一套房产(合同上有注明)房东看我们了解质押实情后无法抵赖同意找人去银行解压房产,这又让我等待几个月而此时房东还不提自己在省内还有其他房产之事,由于当时签订合同之时已把购房款谈定现又存在一个个人所得税问题房东自己不肯承担,现我已不愿买这套房,请问这能算房东违约并赔偿我的损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