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报建,入职后意外怀孕,已入职4个月转正了,社保也是转正后再买,公司知道我怀孕后现在想要解雇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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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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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辞退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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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如果要解除你的劳动关系,让其发解除通知,然后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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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