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2016年7月17日)在家家顺的陪同下去东莞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咨询且网上注明也是70年产权,交了5万的定金和2万的优惠折扣。昨天得知这套房子仅仅只有47年的产权了,在开发商(93年拿的地)手里悟了23年,这种情况下本人想要回定金,特此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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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房屋买卖合同内有没有注明70年产权的问题?如果有的话,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对方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如果没有的话,需要收集证据材料证明70年产权的事情,这样你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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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证明你所述开发商之前所说的那些内容,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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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是否有合同依据,没有证据的话难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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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经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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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抓紧时间把网上公示的信息做个证据保全,防止删除,然后去要求退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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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明70年产权实际只有47年这种情况属虚假宣传涉嫌合同欺诈,除要求退回原定金外可以要求额外赔偿,需要及时委托律师处理,详细情况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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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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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