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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是商品房,即使在签这份合同时卖方还不是权利人,表明看好象为无权处分,但如果起诉时他已经取得房屋购房合同的,法院仍然可以以补办过户手续的方式确认有效.
但如果你也想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回已付款,但不太可能会得到20万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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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因为现在他还没有签房屋合同,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他已经违约,不想卖房子给我,我想问在拿回我的买房款之外,是否能胜诉要求他赔偿合同里写的20万元,这房子的价钱是约19万元,最多我能索赔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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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对方现在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对方构成违约,继续履行已经成为不可能,你只能根据你们签定的合同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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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协议,两年以后是否有效呀??如果他不表示要违约,要求两年后才把房产证转给我,我怕两年后他才正式违约,到时这个协议不是失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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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长梦多,二年后还不定发生什么事呢,我建议你还是早做主张吧,权利是要靠自己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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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子还没有建好,所以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因为协议上没有写明房产过户的期限,他如果拖住不办过户,是否算违约???再有一个就是如果他在办好房产证后抵押给银行,是否算违约???我还听别人说如果起诉,违约方就算败诉,还可以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法院减少违约金,以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30%作为认定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的标准为由.我想知道,如果违约金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30%,那么他最高能要求减多少违约金,是不是他只用赔偿我的损失金额??我的损失金额又如何计算????谢谢律师的无私帮助,因为本人的法律知识太少,为了争取回我的利益,希望各位大虾能指点迷津,再次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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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本身没有问题,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因为你手头有单位开出的收据再参考你们的约定,应该可以认定你已经支付了两期集资款,对方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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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有效的,按照合同办事,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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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好说,即使合同有效,对方也可以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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