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妈和我姑姑家这几年因为地基的问题,闹的非常不愉快,我想通过咨询你,了解下该案件的可操作性。原因:从1996年我家在我姑姑的大院里面向镇居委会申请了地基并盖房居住了3、4年时间,后来我妈妈单位上分了房子,就搬走了大家具,从此,旧房就一直处于半空状态滞留在大院了。2008年开始,黄集镇上盖房热潮,我姑姑家没有通过和我家商议就无故推倒了我家的旧房,并盖起了楼房。至此,这几年里,我妈妈认为推倒我的房子并强行侵犯了我家的地基,需要得到应有的补偿。而我姑父认为,地基是属于他的,推倒房子也是隔壁邻居盖房推倒了,和他没有关系。现在我姑父家的楼房盖好好几年了,我妈妈依然耿耿于怀,所以我想到了你们。证据:1,我家旧房的地基没有原始的资料证据。2,也没有证据证明是谁推倒了我家的房子。情况基本如此,我在家时间少,了解的情况不多,想咨询马律师,此类民事诉讼案件的可操作性有多高,毕竟我妈妈能有的证据特别少。希望给予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