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3月份全款购买一套住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去房产局进行合同备案时却被告知此房屋已经备过案了。后经核实,此房产是以开发公司内部员工的名义背的案,原因是开发公司对外有经济纠纷害怕被法院查封而做的虚假备案。我提出让开发商撤销原备案,可是答复却是房管局不给撤销,就是按二手房交易办理房产证也不行。(购房发票已经开了,但是原件开发商没有给,我留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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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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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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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备案法律上房屋不能归你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
要求返还房款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需律师咨询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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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建议保留证据,以便诉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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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