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去年海外硕士毕业回国找工作,就读硕士前工作过两年,从原公司辞职后档案放到朋友公司代为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就出国了,回国申请了2016年的校招职位,公司以社保一直在朋友公司缴纳,不能证明出国期间未与朋友公司建立劳工关系为由,拒绝录取我,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能不能请朋友公司出具一份证明说明期间我真的没有在其公司工作只是代为缴纳了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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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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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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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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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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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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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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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