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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入学时,和原工作单位、现在就读的学校签过三方协议(委培),我的户口、工作关系都在原单位。因为当时服务期刚满2年,没满5年,又不想赔钱,无奈才签了三方委培协议。我现在毕业想换新单位,新单位已经答应接受我了,但我原来的工作单位还不知道我找新工作,新单位也不知道我是委培,但已经答应接受我了。我毕业后,学校会直接把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寄给我原单位。三方的委培协议上说,我的原工作单位要给我缴纳培养费,毕业后为其服务5年。可我现在马上就毕业了,原单位也没给我支付学费,原单位说是要等到我毕业拿到学位证才给我报销的。所以现在我的学费是我个人交的。虽然我的学费是我个人交的,但是我现在就读的学校说:依然会把我的毕业证、学位证直接寄给我的原单位,因为存在三方协议。 我不得不违约了,我的原单位有没有违约在先?我现在该怎么操作比较好?如果是我违约,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违约之后我的档案该如何转到新单位呢?新单位已经答应接受我,包括户口等,都全部解决,但是按照应届毕业生的类别来做的(现在全部程序已经走完,转出户口的地址就是我的原工作单位的地址,新单位没有提出异议,已经有了我的指标,答应接受我)回答的时候请全面一点、详细一点,我没想到的有关的问题也请帮我回答一下。

民事相关
2011-11-21 13: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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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