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到2016年6月,无故被辞退,请问怎么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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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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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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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主张违法辞退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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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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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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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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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主张违法辞退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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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就是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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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主张违法辞退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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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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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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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属于违法辞退确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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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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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