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签了三年门面房的合同,现在还是第二年。最近房东把门面房出售了,他说和新房东的合同都交接好了。现在他要收回他给我的5000元押金发票,让新房东给我开5000元的押金发票,请问这样对我有何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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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租赁期限未到,房东要求终止合同,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给你补偿。请问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什么约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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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需要承担租赁合同;可以三方在场重新拟定押金收据,以免今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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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首先弄清楚新旧房东之间的合同的约定,而且最好三方能够同时到场处理,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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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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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三方同时在场,新房的给你押金发票的同时再把之前的押金发票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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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卖不破租赁的,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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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