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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厂是一个小厂,今年5月8号给老板说,自己做到7月1号离职,当时老板说他知道了,到6月1号发工资,老板说叫我帮他做到农历八月份,才给我走。要不然就叫我帮他找人,我自己家里有急事。心中感觉不踏实,到6月4号给老板交辞职报告,到7月4号离职,到时候老板不让走,不结工资怎么办,有法律保护吗?我到7月4号真的离职了,我有什么错吗,已经在三四年了,从来没有和老板签过什么劳动合同过

劳动纠纷
2016-06-11 18:16: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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