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连续上班16年,2008年开始买保险,但最近几年过春节都必须签离厂书,开工也没有从新签合同,现效益不好厂方放假三个月又没有生活基本保障,这提出诉讼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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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放假不发放生活费,违法!如果你们因此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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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厂方放假第一个月需按上个月发放工资,之后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每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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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厂方未提供工作条件为由被迫辞职,要求厂支付2008年后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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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放假三个月应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考虑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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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原因放假第一个月要足额发工资,后面的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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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