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企上班5年,现在公司被收购,但是公司保留了百分之十的股份,要求我们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龄不转,我是否可以拒绝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公司6月份就要注销了!对这方面不是很懂,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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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如果公司将工龄转到新公司我还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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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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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不与新公司签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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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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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原公司给你结算经济补偿金或者工龄由新单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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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