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有两套住房,房产证都是父亲的名字,母亲死后,与父亲做了公证,两套房产每人各占一半,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父亲又找了一个女朋友,他想将期中一套房子以低于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卖给女方的儿子。我没有同意。但是由于房屋还是父亲的名字,他完全可以不通过我将房屋过户给他人。请问如果房屋低价转让给他人后,我能拿着公证起诉,要求买卖合同无效或是要求将另一房产全部过户到我名下以赔偿我的损失么?两处房产是同一小区,面积一样。
-
可以起诉。但你起诉时无法要求将另一房产过户给你,这个只能是调解方案,而不是诉求。诉求还是只能写赔偿损失,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也不行,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
需要结合父亲的意思,如果属于父亲,认定其有完全处分权,建议可以及早过户主张自身权利的,详情建议来电详谈案情....
-
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
您好,诉讼解决
-
可以诉讼继承啊!
-
你好,需要结合父亲的意思,如果属于父亲,认定其有完全处分权,建议可以及早过户主张自身权利的,详情建议来电详谈案情
-
可以起诉要求继承分割遗产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