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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在2013年借了我20万元现金,签得有借款合同,当时签的10个月的期限,每个月给6000元利息,可到期以后,他说资金紧张只结了利息,并且说让放心,到明年年底连本带息都还你,由于是熟人,也没好多说,可是到2015年底他不但没还本连利息也没给,我急着用钱他说没有,请问一下我现在怎么办,能起诉他吗?

债权债务
2016-05-22 18:50: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您好!建议您尽快保留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只有两年,诉讼时效已快届满。
  • 你好,如果有借款的证据,你可以上法院起诉,如果需要,可以请律师帮助。
  • 债务追偿时效是两年,如果过了时效,建议让他换借条或收集其他证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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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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