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3年5月一个朋友给我借了40万元,当初答应每月给我2%的月息,还款日期到2013年12月份,到12月份的时候,朋友说可以的话继续借他用,因为每个月利息钱都准时给我,所以就答应了。到2014年4月份我需用钱,就给他要,当时他没有钱,5月份协商之后,他用他的房子做抵押(房子现只有购房合同),抵押至2014年10月份。到2014年10月我叫他把房子卖了还我的钱,他说不想卖也没有人要,我说那把房子按市场价给我,多退少补,他也不愿意。现在钱还没有还我。我想咨询一下:我想走法律程序把我的钱要回,需要怎么做,要多长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