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在15年底签了买卖房子协议,现在已过户完成,但卖方要再延期3个月交房(原合同有协商这一条),我们答应可以延期3月交房,但想再签订补充协议来保障可以如期交房,请问补充协议条款如何表述才合法及对卖方有一定约束力?
还有别的更好解决办法吗?
请律师给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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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您把您的想法和考虑写进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当然若不放心,考虑问题不够全面,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协议,更全面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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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约定延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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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需要你们协商解决了,因为你们有约定延期交房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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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来代理拟定,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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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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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补充合同条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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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滞纳金和违约金条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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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原合同面询律师,请律师分析,看有无必要补充以及如何补充。若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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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