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朋友: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连续两月未支付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大家,我在解除合同的同时,除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付的工资外,是否还可以向他们索要额外的经济补偿(我已在该单位工作5年了)

劳动纠纷
2006-02-23 02:19: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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