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在当地一家大影楼应聘,让交押金2000元,我直接刷了卡,但是给开了一张培训费的收据,2014年7月15日领了六月份的工资之后,旷工离职,押金和七月份半个月的工资没有给我结算,2014年10月老板又找我在此入职,还要扣押金,每月扣肆佰元,一共又是2000元,2015年10月底按照约定的程序,正式辞职,但是押金和三分之一的工资也是没有结算,这样前后一共就是7000多元将近八千元钱,没有给我结算,去要求退款,只有培训费字样的收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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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一起退。建议尽快走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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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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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