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修路施工中,被钢丝绳割断脚面筋部的受害者,而当是的情况是,我亲人都不在身边自己止住血,用自己手机打120到医院治疗,在这之前他们的安全措施没有保障,而就在我去医院的路上他们伪造案发现场,但是我现在没有证据,请问杜律师,像这类案情应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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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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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们如何伪造的呢
追问:原本没有那个禁示牌,和一些安全措施,可就在去医院的路上,他们伪造了案发现场,不仅如此,他们伪造了现场后,还叫了警察,在警察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还拍下照片
解答:你好,那你们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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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或起诉要求赔偿。
追问:可是我们这会没有足够的证据,并且我现在已经起诉可他们就是不赔偿,
解答:你好,需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追问:正因为我们这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以请求你们的帮助,希望你们能给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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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二个人证明,你在那个工地,给谁干活的二人证明,而且要出庭,
追问:受害者不在哪个工地上班,而是在去亲戚家的路上,被正在施工的钢丝绳割断脚筋,因为他们但是没有禁卫牌,所以受害者不知道那里在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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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