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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2016年3月19日进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每天工作8小时,月休息2天。试用期工资2400元。截至4月30号,已经上班43天。 公司新出台上班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如果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人员,未完成工作时间的一切按照旷工处理。 本人不同意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现在公司不认同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认为本人现在处于试用期内,不同意按照劳动合同赔偿。请问本人现在该怎么办?试用期只是口头。请问本人可以拿到劳动合同的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6-04-30 2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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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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