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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玻璃厂上班,上班期间玻璃碎了导致手腕割伤,神经和筋断了,手术后,在医院的费用厂方给付了,只是这伤得歇四五个月才能恢复,当时进厂厂里只给员工每人入了保险,并没签合同,现在厂里说休息这段时间没有务工费,只有每天给五十块钱生活费!八号进的医院,现在才四天,病历单医生说没有被当时厂里送他看病管事故的人拿走了!我想问,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拿到务工费,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2016-04-13 13:27: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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