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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号开始耍产假,可是2016年才生的,可以增加产假吗

其它综合
2016-04-06 19:56: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推行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条件,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3、2016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生育假再延长60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自己情况计算产假。假期从你请假开始算,而不从你生产开始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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