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二手房交易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与房主在中介的居间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现在因房主问题无法成交,房主愿意承担违约金(定金的双倍),但现在中介提出合同中有一条,若有一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中介费正常收取,但我与房主均表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中介方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合同中有一条中介费应与合同签订时结清,但我当时与中介确定(口头)等房产到手后再支付中介费,所以未支付中介费。目前我有定金在中介手中(房主合同一直未交中介,所以定金为交付房主手中)。请问此种情况中介方收取中介费用合理吗?我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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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合同文本内容。
追问:这个属于格式条款未尽提请义务,属于无效条款吗?
解答:要看具体的合同文本和签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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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